蜀汉之庄稼汉

《蜀汉之庄稼汉》

第0516章 年少热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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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个到南乡的人,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。

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。

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,又深知养鹅的好处,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,应该大力支持才是。

这种事情,应该去跟李慕说啊,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?

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,当下就有些呐呐,“张小娘子不知,李家在南乡的庄子,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。”

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,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,不按她的意思去做,只怕那些鹅啊、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。

在阿姊眼里,工坊才是最重要的,李家在南乡的庄子,要按冯郎君的意思,专心种菜、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。

这大批养鹅,自己又没经验,谁知道能不能成?

万一不成,坏了冯郎君的事,那对李家来说,就是灭顶之灾。

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

李同也知道,自己在阿姊眼里,当真是如废物一般,什么也做不成,只会让她操心,自己能安分下来,对她而言,就是最好的结果了。

在经历了被胡人抓走,差点成了口粮的事件以后,李同终于承认了一件事:比起阿姊仅仅来汉中一年多就得到“南乡慕娘子”的名声,自己原来当真是一个废物。

所以自己才愿意给阿姊认错,同时想着要努力证明自己。

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,这两年自己努力的心血,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。

要说感觉不憋屈,那就是假的。

“且我那个阿姊,一心只管工坊之事,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,便让我全心习之。”

“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,故对我加以管制,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。”

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,但张星忆听懂了。

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,就说起这种事情,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。

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,但机会就这么一次,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,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。

“还有,张小娘子可知,这南乡有一种笔,叫炭笔,写字极快。若是非正式文书,用它来字倒是方便。但有一缺点,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。”

“故同受这炭笔启发,用鹅毛蘸墨汁写字,不但快,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,兼二者之长,此养鹅之利三也。”

张星忆瞪大了眼,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,她只总结出一句,那就是:养鹅好哇!

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,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?

于是她问道,“如此听起来,多养鹅是好事,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,又是为何?”

张星忆听了李同的话,心里终于对他有些另眼相看:没想到他不但有这等心思,竟然还当真养成了?

果然说不愧是慕娘子的胞弟么?

“原来如此,李郎君心思之巧,当真是少见。”

张星忆衷心地说了一句。

李同这几年,一直被李慕死死地看管着,稍有不顺其意,不是打就是骂,就连下人,都被李慕勒令要小心注意他们的郎君。

“小娘子请看,这是鹅蛋。”

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,“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,只养鸡鸭,却是没提到鹅。”

“故同也尝试养了鹅,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,但胜在好养,只吃点糠麸,喜食莠草,却是不占用粮食。若是细心养殖,个头也长得快,肉多,此养鹅之利一。”

“张小娘子,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,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。我发现,里头所用的鸭绒,虽经去味,但若细闻,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。”

“这鹅绒则不同,鹅绒本就味淡,几近没有,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。鹅个头大,所产绒毛也多,此养鹅之利二。”

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,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: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!

“张小娘子过奖了。”

李同嘴里谦逊着,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,“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。”

“哦,还有什么?”

张星忆好奇地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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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,当真是不足与外人道也。

虽然这次只是刮了蜜脾上面的蜜水,没有把里头的蜜水拧出来,但已经算是影响到了这一窝蜜蜂了。

可是为了能保住自己的心血,他又不得不这么做。

也幸好如今开了春,草木已经开始开花了,倒是不用担心蜜蜂会饿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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